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

大坑國小性侵害及性騷擾處理機制


臺中市北屯區大坑國民小學內部控制作業程序說明表


項目編號


項目名稱

性侵害及性騷擾處理機制

承辦單位

學務處

作業程序說   

一、受理階段:

()學務處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之案件,依規定決定是否受理,

    並於知悉24小時內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通報。

()申請人或檢舉人以書面或言詞向學校提出申請調查,確認是

    否載明姓名、身分證明文件字號、服務或就學之單位及職稱、

    地址、電話及申請日期、申請調查之事實內容及相關證據做

    成記錄,並經簽名或蓋章。

()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後20日內,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,並告知申復之期限及受理單位。

二、「受理後、成案前」階段:

()接獲申請或檢舉後,學務處在3個工作日內交性平會處理。

()學校性平會之組成須符合相關規定。

()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,其得主張之權益及各種救濟

    途徑,或轉介至相關機構處理,必要時應提供心理輔導、保

    護等措施協助。

()申請或檢舉案件經性平會會議決議是否成案。

三、「成案後、懲處前」階段:

()成案後,學校應採取必要之處置,保障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

    作權。

()當事人若是未成年(20歲以下),需通知其法定代理人,並詢問是否要陪同調查。

()性平會依實際需求決定是否成立調查小組。

()性平會調查小組成員須符合相關規定。

()學校處理相關事件期間是否採取必要之處置(隔離或停課)

    以保障當事人受教權或工作權。

()學校處理相關事件期間,是否視當事人身心狀況,主動轉介

    及採取必要協助措施。

()性平會之調查報告內容需符合相關法律規定。

()性平會調查報告建議之懲處,涉及改變行為人身分時,相關

    委員會(例如教評會、考績會、學生獎懲委員會)是否通知

    行為人向學校權責單位提出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。

()性平會是否於受理申請或檢舉後2個月內完成調查及議處,

    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請人、檢舉人及行為人。

四、懲處階段:

()學校主管相關單位,需於尊重性平會事實認定之基礎上,接

    受性平會之懲處建議。

()行為人為教師,其懲處涉及停聘、解聘、不續聘,已報請主

    管機關核定。

()學校是否執行追蹤行為人之懲處或教育結果。

控制重點

一、受理階段:

(一)依相關法規規定判斷是否受理及控制處理之期程。

(二)由學務處人員擔任通報。

(三)符合法律規範與謹守倫理。

(四)法定受理時間之控管。

二、「受理後、成案前」階段:

()需符合法律規範與謹守倫理。

()作業期程之控管。

()性平會組成是否符合相關規定。

()關係人權利義務及救濟途徑之告知。

三、「成案後、懲處前」階段:

()需符合法律規範與謹守倫理。

()告知關係人之權利義務和相關救濟途徑。

()依法成立調查小組。

()依處理流程檢核處理程序。

()處理期程之控管。

四、懲處階段:

()需符合法律規範與謹守倫理。

()檢核行為人之懲處是否依性平會建議。

()懲處程序是否適法。

法令依據

一、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

二、性別平等教育法

三、教師法

四、教育部961217台訓()0960164362B號函釋

使用表單

各級學校性侵害、性騷擾暨性別事件處理程序檢核表









臺中市北屯大坑國民小學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表 103 年度

自行評估單位:學務處

作業類別(項目)性侵害及性騷擾處理機制    評估日期:10305 12



評估重點

自行評估情形

評估情形說明

符合

未符合

一、作業流程有效性

P



()作業程序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之製作是否與規定相符。

()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及執行。




二、性侵害及性騷擾處理機制作業

P



()受理階段:

 1.學務處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之案

   件,是否於知悉24小時內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通報。

 2.是否依規定受理並展開調查並告

   知申復之期限及受理單位。

()「受理後、成案前」階段:

 1.學務處是否在規定時間內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通報在3個工作日內交性平會處理。

 2.性平會之組成是否符合相關規定

 3.是否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與心理輔導

  、保護等措施協助。

()「成案後、懲處前」階段:

 1.學校是否採取必要之處置,保障

   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。

 2.性平會是否依實際需求成立調查

   小組,且成員符合相關規定並保

   障當事人受教權或工作權。

 3.是否2個月內完成調查及議處

   ,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請人、檢

   舉人及行為人。

()懲處階段:

學校主管相關單位是否接受性

平會之懲處建議執行追蹤行為

人之懲處或教育結果。




結論/需採行之改善措施:

填表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複核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單位主管:

註:1.機關得就1項作業流程製作1份自行評估表,亦得將各項作業流程依性質分類,同1類之作業流程合併1份自行評估表,就作業流程重點納入評估

2.自行評估情形除勾選外,未符合者必須於說明欄內詳細記載評估情形。